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护期间,各省市地区的上班复工时间也是不一样的,如北京市政府发布肺炎疫情防控期间本市企业灵活安排工作的通知,在2020年2月9日24时前,北京市行政区域内疫情防控必需(药品、防护用品以及医疗器械生产、运输、销售等行业)、保障城市运行必需(供水、供电、油气、通讯、市政、市内公共交通等行业)、群众生活必需(超市卖场、食品生产和供应、物流配送、物业等行业)、重点项目建设施工以及其他涉及重要国计民生的相关企业应当安排职工正常到单位上班。如湖北武汉在新型冠状病毒疫情期间,当地的疫情是很严重的,基本处于全面封闭的状态,当地政务部门以及企业,也都处于关闭状态,所以各地企业在办理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时,也应注意当地的政务部门开工时间。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申请材料:
1、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经营增值电信业务的书面申请;
2、司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及复印件;
3、公司概况;
4、公司最近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企业法人年度财务会计报告或者验资报告及电信管理机构规定的其他相关会计资料;
5、公司章程、公司股权结构及股东的有关情况;
6、申请经营电信业务的业务发展、实施计划和技术方案;
7、为用户提供长期服务和质量保障的措施;
8、信息安全保障措施;
9、证明公司信誉的有关材料;
10、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公司依法经营电信业务的承诺书;
11、规定的各项申请材料。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申请流程:
1、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的,应当受理行政许可申请,并于收到申请材料5日内出具《行政许可申请受理通知书》
2、申请材料不齐全或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应当当场或于收到申请材料5日内出具《行政许可申请材料补正通知书》,一次性告知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
申请人按照要求交齐全部补正申请材料的,应当受理行政许可申请,并于收到全部补正材料5日内出具《行政许可申请受理通知书》。
3、申请人隐瞒有关情况或者提供虚假材料申请电信业务经营许可的,应当不予受理或者不予行政许可,并给予警告,申请人在一年内不得再次申请该行政许可。
4、省通信管理局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60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查工作,作出予以批准或者不予批准的决定。予以批准的,颁发《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不予批准的,应当向申请人者发出不予受理申请通知书,并说明理由。
5、准予行政许可的应当自作出决定之日起十日内向申请人颁发、送达行政许可证件或其他行政许可文书。
6、经营许可证由公司法定代表人领取,或者由其委托代理人凭委托书领取。
7、省、自治区、直辖市范围内的《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的有效期为5年。
在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护期间,各企业在办理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时,应注意防护,戴口罩,勤洗手,防止感染,让我们众志成城,武汉加油,中国加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