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发放名单-(2021)第01批(旧系统)
(2021.01.27日开始领取,此日期之后提出领取方有效)
工业和信息化部已批准部分单位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申请或经营许可变更申请。请相关单位尽快安排邮寄或领取《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现将有关手续通知如下:
一、领取手续(可申请邮寄)
领取人需邮寄或携带:
(一)书面申请材料
1、新申请书面材料清单
①营业执照副本原件(现场领取使用,邮寄领取则只需加盖公司公章的复印件);
②法定代表人亲笔签字、公司盖章的《跨地区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申请表》、《依法经营电信业务承诺书》、《网络与信息安全保障措施》、《股东追溯及相关证明材料》中的所有承诺书,纸质原件(在线打印);
③《电信主管部门要求提交的其他材料》(无内容时,则无需提交)中的纸质原件。
2、变更申请书面材料清单
①营业执照副本原件(现场领取使用,邮寄领取则只需加盖公司公章的复印件);
②法定代表人亲笔签字、公司盖章的《变更申请表》(在线打印)、《依法经营电信业务承诺书》(以系统实际提交为准);
③《如缩小或替换业务覆盖范围还应提交的材料》(涉及业务覆盖范围缩小或替换的变更)、《许可证遗失声明(公示)的报纸或杂志》(涉及许可证遗失补办的变更)、《电信主管部门要求提交的其他材料》(无内容时,则无需提交)中的纸质原件。
3、告知承诺申请书面材料清单
① 营业执照副本原件(现场领取使用,邮寄领取则只需加盖公司公章的复印件);
② 法定代表人亲笔签字、公司盖章的《跨地区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申请表》;
③ 法定代表人亲笔签字、公司盖章的申请承诺书;
④ 加盖工商局档案查询章公司章程;
⑤《电信主管部门要求提交的其他材料》(无内容时,则无需提交)中的纸质原件。
(二)领取人相关证件材料
(1)法定代表人领取: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邮寄领取只需加盖公司公章的复印件);
(2)非法定代表人领取:携带领证授权委托书(见本文底部的《现场领取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授权委托书模板及示范样本》,授权委托书上的法人签字笔迹应与申请材料保持一致)、领取人身份证原件(邮寄领取只需加盖公司公章的复印件)。
(3)如需现场领取:根据工信部统一要求,企业需先在工信部一体化系统注册自然人帐号并实名认证成功,申请经办人权限由法人帐号同意后方可现场领证(领证人需佩戴口罩、健康宝无异常)。
具体操作步骤见一体化系统首页-在线帮助-系统使用帮助-经办人申请/经办人审核与授权。
(三)经营许可证原件(办理许可证变更及已持证公司申请新业务的需携带)。
二、受理窗口联系方式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万寿路27号院12号楼一层 工业和信息化部政务服务大厅
邮编:100036
电话:12381转3
接待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08:30—11:30;下午:13:30—16:30
(公司寄件时请标注“电信业务经营许可材料”字样)
三、友情提醒
1、请你公司对本次申请审批进行满意度评价,具体操作:在企业端的任务列表里,每一项结束的任务后面会有一列评价按钮,点击进入页面就可以针对该任务进行评价。
2、授权委托书请下载模板填写,未按示范样本要求填写的(请注意盖章位置、信息不能手填)或未带齐书面申请材料的,许可证暂不发放。
3、领证时,请委托人务必保持手机畅通,发证人员将拨打公司及人员情况表中“法定代表人手机”一栏填写的号码,核实相关情况,未接通或核实有误的,许可证暂不发放。
附件、本批次发放经营许可证单位名单
序号 | 公司名称 | 申请事项 | 许可证编号 |
初次申请业务经营许可公司批准名单 | |||
1 | 浙江速源贸易有限公司 | 信息服务(不含互联网信息服务) | B2-20210116 |
经营许可事项变更申请批准名单 | |||
2 | 深圳立安保险经纪有限公司 | 续期 | B2-20160239 |
信息通信业务受理中心
二〇二一年一月十五日